用心给您提供健康知识,让您知道多一点,身体更健康! - 百红鸟健康网 手机浏览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养生 > 中草药 > 

【郁金】郁金的功效与作用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2-16     浏览:466    

文章目录

一、郁金的简介
二、郁金的
三、郁金的功效和作用
四、郁金的副作用
五、郁金市场


郁金的简介


郁金,中名。为姜科植物温郁金Curcuma rcenyujin Y,H. Chenet C.Ling、姜黄Curcuma longaL.、广西莪术Curcumakwangsiensis S.G.Lee et C.F.Liang或蓬莪术Curcuma pha eocaulis Val.的干燥块根。前两者分别习称“温郁金”和“黄丝郁金”,其余按性状不同习称“桂郁金”或“绿丝郁金”。冬季叶枯萎后采挖,除去泥沙和细根,蒸或煮至透心,干燥。


本品呈椭圆形或长条形薄片。外表皮灰、灰褐色至灰棕色,具不规则的纵皱纹。切面灰棕色、橙至灰黑色。角质样,内皮层环明显。


郁金的



郁金的功效和作用


郁金的功效和作用


1、凉血清心的作用


郁金具有凉血清心之功效,可用于血热的吐血、衄血、尿血。配生地,丹皮,山栀等凉血,可起到祛瘀生新、凉血止血、而又不致留瘀的作用。


2、利湿退黄


郁金具有利湿退黄的作用,用于急性黄疸型肝炎、胆囊炎、胆石症而出现黄疸者,可与茵陈、金钱草、山栀等配用。


3、活血止痛


郁金具有活血止痛的功效,用于血瘀气滞的胸腹胁肋胀痛,肝气郁结,经行腹痛,,腹中结块等症,如(宣郁通经汤)。


4、保肝和利胆


郁金能保肝和利胆,对损伤的肝细胞线粒体和内质网有恢复功效。郁金不但对慢性肝病和免疫性肝病能缓解症状,与柴胡、白芍、枳壳等同用,可先缓解症状,肝功能也会随之而好转。


5、祛瘀止血


理研究提示郁金有抗凝血作用,能促进溶血。郁金是祛瘀止血,既有瘀血又有出血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没有瘀滞的情况下是不能用的,用了会加重出血,这在临床上是很难掌握的。


郁金的科学记载


1、《本草纲目》:治血气心腹痛,产后败血冲心欲死,失心颠狂蛊毒。


2、《本经逢原》:郁金辛香不烈,先升后降,入心及包络。治吐血、衄血、唾血血腥,破恶血。血淋,尿血,妇人经脉逆行,产后败血冲心,及宿血心痛,并宜郁金末加姜汁、童便同服,其血自清。


3、《本草求真》:其气先上行而微下达。凡有宿血凝积。及有恶血不堪之物。先于上处而行其气。若使其邪其气其痰其血在于膈上而难消者。须审宜温宜凉。同于他味。兼为调治之。


郁金的副作用


郁金的副作用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过,但是郁金会引起孕妇流产,所以孕妇不能使用郁金!


郁金关于毒理试验:急性毒性试验:小鼠腹腔注射温郁金注射液0.5ml/只,(约为人用量625倍),观察7天,活动正常,无一死亡。病理检查:给3个月,小鼠血象、肝肾功能等均未见异常。小鼠心、肝、脾、肺、肾均未见有组织学改变。说明郁金毒性小。


郁金市场


郁金的选购


温郁金:呈长圆形或卵圆形,稍扁,有的微弯曲,两端渐尖。长3.5~7cm,直径1.2~2.5cm。表面灰褐色或灰棕色,具不规则的纵皱纹,纵纹隆起处色较浅。质坚实,断面灰棕色,角质样;内皮层环明显。气微香,味微苦。


黄丝郁金:呈纺锤形,有的一端细长,长2.5~4.5cm,直径1~1.5cm。表面棕灰色或灰,具细皱纹,断面橙,外周棕至棕红色。气芳香,味辛辣。


桂郁金:呈长圆锥形或长圆形,长2~6.5cm,直径1~1.8cm。表面具疏浅纵纹或较粗糙网状皱纹。气微,味微辛苦。


绿丝郁金:呈长椭圆形, 较粗壮,长1.5~3.5cm,直径1~1.2cm。气微,味淡。


郁金的存储


置干燥处,防蛀。

 
喜 欢

178

 
上一个:【川断】川断的功效与作用
下一个:金樱根的用价值
 
本站推荐:
友情链接:
美文摘抄    美文欣赏    寓言故事大全    人生语录    微语录    语录大全    造句大全    一边一边造句    即使也造句    只要就造句    大学生成功创业案例    创业成功故事    创业资讯    生活小妙招大全    生活常识大全    健康常识    生活常识    写人的作文    优秀作文    小学生作文大全    好句子摘抄    句子赏析    优美句子摘抄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Copyright©2025 BaiZhiNiao.Cn 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14702号
本网文章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犯原作者的利益,请联系我们,我们收到后三天内按照您的要求处理/广告/建议 - Email:2894035371@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