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给您提供健康知识,让您知道多一点,身体更健康! - 百红鸟健康网 手机浏览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 首页 > 饮食 > 饮食误区 > 

吃海鲜前不得不知的误区

作者:佚名     时间:2016-07-09     浏览:375    


吃海鲜前不得不知的误区


螃蟹是喂大的?


:可能性比较低。首先,从生物学角度说,是对高等脊椎动物使用的物,对螃蟹这种低等无脊椎动物效果不大。其次,人们最喜欢的蟹黄和蟹膏乃是螃蟹的性腺,投放有可能会抑制性腺发育,得不偿失。


再次,本身的价格很贵,而螃蟹的养殖面积很大,水是流动的,哪怕真能发挥效,也需要极大的量,对养殖户来说,这样做很不划算。


海鲜+柿子,会肚子疼?


:有一定道理,但关系不大。专家表示,海鲜富含的蛋白质会与水果和茶叶中的鞣酸结合,严重的可能会导致蛋白质变性,引发食物中毒。而且,形成的鞣酸蛋白再与果胶、纤维素黏在一起的话,有可能会形成结石。


但是吃生柿子、大量吃柿子、空腹吃柿子或者与大量的牛肉、鸡肉、鸡蛋等高蛋白食物同食,都有可能导致肚子疼。所以只要把螃蟹煮熟,不过量吃柿子,对身体就没有太大影响。


海鲜+啤酒,诱发痛风?


:有这种可能。专家表示,海鲜加啤酒之所以被称为“痛风套餐”,是因为某些鱼类(比如沙丁鱼、凤尾鱼、三文鱼等)、贝类以及虾蟹有较多高嘌呤,如果大量饮酒会使得嘌呤分解加速,生成尿酸,同时酒中的乙醇不利于尿酸的排泄,就有可能诱发痛风。


可以说,酒精与海鲜各自都是痛风的高风险因素,加在一起是“雪上加霜”。专家提醒,不仅是啤酒,各类含酒精的饮料,如果不注意饮用量,也可能成为痛风高危人群的风险因素。


鱼头重金属含量高,尽量少吃?


:有一定道理。近年来常有“铜污染的蓝色生蚝现身大排档”、“鱼头虾头富含重金属”等新闻见诸报端。2011年,浙江慈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发现,杭州湾青蟹体内的镉含量超出无公害产品安全标准5倍。


事实上,排放至近海的一部分重金属会在海产品的体内富集,最先接触污染物的是定居性贝类,如牡蛎、蛤蜊等,而处于食物链高端的金枪鱼体内的有害物质要比小鱼小虾或贝类更多,鱼头更是高富集部位。


因此,专家建议大家食用贝类海鲜(如牡蛎、蛤、贻贝)时,最好只吃肌肉的部分,去除内脏团;鱼类尽量少吃鱼头,大型鱼(如金枪鱼、鲅鱼、多宝鱼)的重金属含量比小鱼(如秋刀鱼、黄花鱼、沙丁鱼)相对较多,要少吃;虾虽然相对比较安全,最好也不要食用虾头。


海鲜+维生素C=砒霜?


:否。网上传得很火的:“海鲜中富集的五价砷化合物可能会与维生素C反应,产生剧毒的砒霜。”实际上,正规渠道出售的海鲜都会经过有关部门的检测,砷含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每公斤0.5毫克,按此推算,要达到中毒效应,需要吃150公斤海鲜和十几斤水果,这远远超过胃的承载力。


还有研究人员在模拟胃液中研究发现,维生素C不能单独将五价砷还原成三价砷,还需要与还原性谷胱甘肽的共同作用。


生吃海鲜,寄生虫、细菌隐患大?


:是的。海鲜中的寄生虫和细菌较多,最好不要生吃。不少沿海居民将刚刚打捞上来的海鲜直接蘸芥末生吃或稍微煮会儿就吃,醉虾醉蟹更是江浙人最爱的美食。


但有研究显示,生的鱼、虾、蟹、贝类和海藻等海产品中会含有副溶血性弧菌,吃没有熟透的海鲜可能会引起食物中毒,出现腹泻、腹痛和呕吐等症状。


副溶血性弧菌耐热性强,80℃以上才能杀灭;而潜在的寄生虫卵以及加工过程中沾染的病菌,一般要在沸水中煮4~5分钟才能彻底杀灭。醉虾醉蟹仅仅用高度的白酒浸泡,不能杀灭致病微生物。因此,建议不要吃生海鲜,一定要彻底煮熟;死虾蟹和贝类最好不吃。


先吃抗过敏,就能防过敏?


:用处不大。专家表示,吃海鲜过敏是因其富含大量异种蛋白,而不同的海产品所含的异种蛋白和引起过敏的机理不尽相同,仅仅是皮肤瘙痒或拉肚子的轻微过敏反应,可自行缓解,不需提前服;而过敏症状较重(如胸闷和呼吸困难等)的人群,需切断过敏原,单靠物不能预防。


此外,部分海鲜如虾、蟹、金枪鱼等,含有较高的组氨酸,可能影响抗组织胺类的抗过敏发挥作用,服期间应少吃或不吃海鲜。对于可能引起的严重过敏症,不提倡吃抗过敏的做法。

 
喜 欢

151

 
上一个:喝果蔬汁是否真的有排毒功效
下一个:醋泡食物并不适合每一个人
 
本站推荐:
友情链接:
美文摘抄    美文欣赏    寓言故事大全    人生语录    微语录    语录大全    造句大全    一边一边造句    即使也造句    只要就造句    大学生成功创业案例    创业成功故事    创业资讯    生活小妙招大全    生活常识大全    健康常识    生活常识    写人的作文    优秀作文    小学生作文大全    好句子摘抄    句子赏析    优美句子摘抄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Copyright©2024 BaiZhiNiao.Cn 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14702号
本网文章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犯原作者的利益,请联系我们,我们收到后三天内按照您的要求处理/广告/建议 - Email:2894035371@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假如内容还不错的话,就分享给朋友仔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