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节育有多种方法,例如使用、自然法、服、上环或结扎、体外等。
《计划生育技术条例》规定公民享有方法的“知情选择权”,这意味着人们在方法上的知情选择权有法可依。我们可以自主选择有效而适合自己的节育方法,那么方法那么多我们应该如何选择呢?
目前应用的方法很多。从种类上来讲,有物、工具、手术、安全期、体外排精及免疫等;根据使用途径不同,又可分为口服、注射、外用、皮下埋植等;方法还有永久、长效和短效之分;就性别而言又有男用及女用方法。
各种方法均各具其效果,同时亦有一定的缺点.生育年龄妇女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医生的指导下,自愿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法。
一、 方法有哪些?
1、宫内节育器:放置在妇女腔内的器具。一次放置就能长期,取出后可很快恢复生育能力,具有安全、有效、经济、不影响等优点。“放环”就是由医生在无菌条件下把宫内节育器放入腔的一个医疗操作。宫内节育器作为异物使腔的内环境发生一系列轻微变化,使卵不能种植并生长发育而达到目的。
2、皮下埋植剂:是一种安全、可靠的长效剂,一次植入可5年。皮下埋植剂是在局部麻醉下,将软管植入手臂皮下,让其缓慢地释放出合成孕酮的一种方法.皮下埋植剂的副作用是部分女性出现紊乱.
3、针:使用简便,有效率较高,注射一针可以3个月,特别适合于经常忘记服的妇女.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做检查,如出现肿块须立即停。另外,部分使用者可能出现紊乱,表现为量增多、经期延长或少量出血。
4、口服:通过抑制排卵达到效果,并且副反应发生率极低。即使长期使用也不影响你的生育能力,而且停后即可考虑怀孕,对宝宝无任何不利影响。
5、体外:无法控制的爆发和流窜,选择这种方法安全系数低于30%。
6、安全期法:成功率30% 。适用人群:除非你属于极少数身体代谢系统如闹钟般准时的女性,否则不要冒险。其实对未婚或新婚夫妇而言,用是最好的办法,但很多人认为不舒服,还有人给起了个雅号“小雨衣”,实际上多用几次就习惯了。
二、不同阶段要选择适当方法
1、新婚夫妇宜选择对今后生育功能影响小和不易感染的方法,如短效口服、男用、自然方法等。
2、产后、哺乳期宜选择不影响泌乳、哺乳和婴儿生长发育的方法。如宫内节育器、如皮下埋植剂、针等。
3、生育后宜选用相对长效、稳定而又可逆的方法,如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长效制剂。根据各人不同情况,也可选用短效制剂、各种屏障法、外用杀精剂、自然法以及绝育术等。
4、更年期可选择屏障法、环等方法。原来未使用宫内节育器者,不主张放置宫内节育器;如原使用宫内节育器且无不良反应者,可继续使用,至绝经后1年左右取出。此阶段也不宜使用不易溶解的外用杀精剂和含有雌激素的复合型制剂。
5、人流后或希望改变措施者可选用短效制剂、各种屏障法和杀精剂、自然法以及绝育术等。
6、分居两地探亲阶段宜用短期、高效方法,如探亲片、短效口服、和杀精胶冻等。不宜使用自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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