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给您提供健康知识,让您知道多一点,身体更健康! - 百红鸟健康网 手机浏览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 首页 > 健康 > 养生误区 > 

这些食物中不需要放味精 你了解几个

作者:佚名     时间:2021-08-13     浏览:4122    


味精是生活中比常见的一种调味料,在家庭中、饭店等烹饪场所都会有味精的出现,常常被用来增加汤和菜类的鲜味。而味精的主要成分是谷氨酸钠,现代的味精主要来源于淀粉、甘蔗和甜菜的发酵。虽然味精是很好的增鲜剂,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发现味精对健康并不利。下面小编就和大家一同来了解味精的一些危害,以及哪些食物中并不需要添加味精。


味精对人体的两面影响


1.对人体的益处


味精的发现并流传下来,说明味精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对人体也存在积极的作用。


首先,味精具有强大的提鲜作用,据网络上的数据显示,将其稀释300倍左右还有鲜味的存在。虽然味精对人体没有直接的营养作用,但是可以通过提升食物的鲜美程度,而提高食欲。


其次味精的主要成分是谷氨酸钠,其进入人体之后会分解产生谷氨酸,而谷氨酸还是人体正常的代谢和需要的产物,并且其还可以被人体的脑细胞所利用。


另外,有报道称谷氨酸钠对慢性肝炎、神经衰弱和胃部胃酸缺乏有一定的作用。


所以,味精对人体也存在积极作用的一面,那么近年来所提出的不利的一面有哪些呢?


2.对人体的负面影响


有些网络数据显示长期食用味精会导致体重超标现象的出现,并且认为这可能和引起人体食欲有关。但是除此之外,味精对人体还有中毒和阻碍其他营养物质吸收的影响。


会有中毒现象:正常的味精食用量是对人体没有毒性的,但存在少部分会有中毒现象,如面部潮红、头痛、出汗、口腔麻木以及胃部灼痛等现象。而这种现象在西方国家容易出现,但确切关系并没有得到证实。


影响锌元素吸收:食用味精之后人体内的谷氨酸会增加,容易和锌元素形成谷氨酸锌,经过尿液的排泄出体外。而这种现象常在儿童、婴儿身上发生。而如果是孕妇长期食用味精,则会导致胎儿的锌缺乏。


影响其他元素的吸收:长期并大量的食用味精所引起的体内谷氨酸升高,还会影响人体对钙离子和镁离子的吸收利用,可能在短期内会出现如恶心、口干和头晕等不适现象,长期则对内分泌、骨骼、肌肉和血管系统等不利。


变相的增加体内盐分:味精也属于一种盐,其进入体内之后分解出钠离子,而钠离子摄入过多会导致血压的升高。


另外,因为味精会增加食物的鲜味,长时间会引起对鲜美食物的依赖性,不再添加味精反而会降低食欲。


哪些食物中不宜添加味精


1.高汤类不宜使用


高汤一般采用动物骨头、动物肉烹制而成,其本身味道已经鲜香,使用味精只会盖过其本身味道。


2.酸味大的食物


一般食物如过添加醋或本身酸性过大,则不宜使用味精。因为味精在酸性食物中不易溶解,影响食物口感。


3.儿童辅食


婴幼儿和儿童都不适宜食用味精,所以在制作时不宜添加。


4.需要继续高温烹调的食物


味精在高于120℃时会失去鲜味,所以,不宜添加过早或需要继续加热的食物。


5.鸡蛋或肉类食物


鸡蛋本身含有谷氨酸,添加味精只会导致鲜味加重。另外肉类食物也带有鲜美的味道,不适宜添加味精。


天然“味精”有哪些


味精虽然能够提升食物的鲜味,但是也可以不使用,生活中很多食物也有味精的作用。生活中土豆、豆类和海带等食物富含的谷氨酸盐,可以令食物发挥出鲜美的味道。如利用大豆所酿制的酱油便是提鲜剂。


另外,菌类食物也能起到提鲜的作用,尤其干制的香菇可以提升是食物的鲜味。


味精和鸡精的区别


很多人认为鸡精比味精更安全,其实两者并没有太多的区别,并且几乎所有的调味精中都可能添加了味精成分。而鸡精与味精相比,其中添加了盐分、核苷酸和其他化学成分。并且溶解性差、容易吸湿而滋生微生物。


结语:味精是每个餐馆都会使用一种调味品,现代人对味精的使用抱着反对的态度。其实味精对人体的影响有两面性,一方面可促进食欲,另一方面会影响人体对其营养元素的吸收利用。而同时味精和鸡精没有太多本质上的区别,同时我们还介绍了哪些食物不宜添加味精,希望对你的生活有所帮助。

 
喜 欢

274

 
上一个:电热毯使用不当 小心这几种疾病缠身
下一个:憋便的危害 少女半月未排气排便肚大如球
 
本站推荐:
友情链接:
美文摘抄    美文欣赏    寓言故事大全    人生语录    微语录    语录大全    造句大全    一边一边造句    即使也造句    只要就造句    大学生成功创业案例    创业成功故事    创业资讯    生活小妙招大全    生活常识大全    健康常识    生活常识    写人的作文    优秀作文    小学生作文大全    好句子摘抄    句子赏析    优美句子摘抄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Copyright©2024 BaiZhiNiao.Cn 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14702号
本网文章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犯原作者的利益,请联系我们,我们收到后三天内按照您的要求处理/广告/建议 - Email:2894035371@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假如内容还不错的话,就分享给朋友仔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