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给您提供健康知识,让您知道多一点,身体更健康! - 百红鸟健康网 手机浏览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 首页 > 运动 > 武术健身 > 

陈式太极拳实战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2-10     浏览:1004    


太极拳创始之初,没有人会怀疑它的实战能力而对它另眼相看,因为在冷兵器时代,太极拳是武术中的实战技法之一,其实战能力是毋庸置疑的。清朝末期以后,太极拳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它与实战技击之间出现了分离,而后渐去渐远,越来越远,以至于今,太极拳几乎沦为“老翁之戏”。悲夫,王庭公!悲夫,长兴公!夫,露禅公! 尽管如此,近代太极拳仍盛行于世,究其原由,主要得益于其文化内涵和健身功能的挖掘;而太极拳从“猛士之技”沦为“老翁之戏”恐亦是发端于此。试看,随着太极拳“文气”渐盛,孔武之夫因不知力大手快之外另有化打之法而不屑于此;文弱之士则片面地理解进而陶醉于“用意不用力”之说,一厢情愿地试图构建“用意打人”的空中楼阁,却不知实战技击并无捷径,太极拳虽“不用”拙“力”,但却要“用”经过艰苦训练才能得到的“太极劲儿”,岂是纸上谈兵能够达到的?基于以上的社会“共识”,太极拳在大部分人的眼中变成了“老年健身操”,青壮年都是趁年青先练摔交、拳击、柔道、跆拳道,等老了再练太极拳。


诚然,太极拳与其他拳种相比,更强调文武双修、刚柔并济。但它终究是一门武技,“文”与“柔”是为“武”与“刚”服务的,其最终目标是能够杀敌制胜。因此,我们应该更突出其“武”与“刚”的一面,而不应片面追求其“文”与“柔”的一面。不然,太极拳之名虽存,而实已亡矣。


所幸者,在太极拳实战技法日渐式微之时,仍有一批有志之士不为世风所扰,寂寂于人海,默默耕耘,脉承古法,使后学者尚存拨云见日之希望。生长于齐鲁武术之乡的王成老师既是其中之杰出者。


王老师少年习武,初习弹腿、少林拳等,后随武术名家张晨光先生学习陈式太极老架,又经张师引荐,师从陈氏太极拳宗师洪均生先生,得到二位武学的悉心教导。在二位恩师关心下,又有机会经常接触到许多武林前辈,仔细聆听前辈们的习武心得,亲身体验前辈的技艺,并深受武术前辈们的青睐,得到诸多武坛巨擘的指点,三十岁时已成大器。王成老师除全面继承传统太极拳松、沉、圆、活的技击特点之外,更将世人知之甚少的“接手”和“放长击远”等技法发挥到极致。经过二十年的探索与实践,王成已形成了自己一整套的理论和训练体系,以陈发科先生所传的陈式一、二路和洪均生先生所传的陈式一、二路为基础,创编了“陈式二十七式太极拳”及“陈式二十七式太极拳对练”,特别是“陈式二十七式太极拳对练”为全国首创,受到武术界和太极拳界的高度重视。


理论方面,王老师在强调太极拳特点的同时,更加注重太极拳的全面性,如套路与实战并重、健身与技击并重、近战与远战并重、主动进攻与后发制人并重等;还将太极拳散手技击的攻防动作加以概括、分类,总结成“手肘肩”、“步法”、“螺旋缠丝”、“遇力走圆”和“大臂不动小臂动 小臂不动大臂动”等五则,统称“王氏法则”,在武术界是一种创新。


训练方面,主张以桩功、套路练习固本健身,以单式练习、对练、推手、散打训练强身技击,辅以刀、剑、枪、鞭杆等器械练习,使习练者得以全面继承和掌握传统太极拳的精髓。


王成老师创编的“陈式二十七式太极拳”和“陈式二十七式太极拳对练”实为一体,对练以二十七式套路为基础,两个套路拳式完全吻合,初学者在熟练掌握二十七式拳架后,通过练习对练可以深刻地体会每个拳式的用法。对练时二人采用颉⑥邸⒓贰按、瘛、肘、靠等手段,互相进攻和化解,能够使习练者更快地熟悉太极拳的实用招法和劲路,加深对太极拳的理解,从而迅速“由招熟渐悟懂劲”。


王成老师经过深入的分析和探讨,认为太极拳实战功能减弱,除了上述片面追求“文”与“柔”的原因外,从技法上说,主要是丢掉了传统太极拳中“接手法”和“打法”两个重要环节。



 
喜 欢

496

 
上一个:张绍堂谈太极拳实战能力
下一个:太极拳实战技击
 
本站推荐:
友情链接:
美文摘抄    美文欣赏    寓言故事大全    人生语录    微语录    语录大全    造句大全    一边一边造句    即使也造句    只要就造句    大学生成功创业案例    创业成功故事    创业资讯    生活小妙招大全    生活常识大全    健康常识    生活常识    写人的作文    优秀作文    小学生作文大全    好句子摘抄    句子赏析    优美句子摘抄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Copyright©2025 BaiZhiNiao.Cn 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14702号
本网文章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犯原作者的利益,请联系我们,我们收到后三天内按照您的要求处理/广告/建议 - Email:2894035371@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