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给您提供健康知识,让您知道多一点,身体更健康! - 百红鸟健康网 手机浏览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 首页 > 母婴 > 产后知识 > 

产褥中暑的病因与临床表现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7-01     浏览:771    


什么是产褥中暑


产褥中暑(puerperalheatstroke)是指产褥期间产妇在高温、高湿和通风不良的环境华中体内余热不能及时散发,引起以中枢性体温调节功能障碍为特征的急性热玻表现为高热、水电解质代谢紊乱、循环衰竭和神经系统功能损害等。本病起病急骤,发展迅速,处理不当可遗留严重的后遗症,甚至死亡。


产褥中暑的病因


产褥中暑的易感因素有:


1、外界气温>35℃、相对湿度>70%时,机体靠汗液蒸发散热受到影响。


2、产妇分娩过程中体力消耗大且失血多致产后体质虚弱,产后出汗过多又摄盐不足。


3、居住条件差,居室通风不良且无降温设备。


4、产褥感染患者发热时,更容易中暑。


在产褥期间,尤其是产褥早期排尿量增多外,经常出现大量排汗,夜间尤甚,习称“褥汗”。若产妇手风俗旧习影响在产褥期为“避风”而紧闭门窗、衣着严实,使身体处在高温、高湿环境中,严重影响机体的散热机制,出现一系列的病理改变。


产褥中暑的临床表现


1、中暑征兆


初起多表现为口渴、多汗、皮肤湿冷、四肢乏力、恶心、头晕、耳鸣、眼花、胸闷、心悸等前驱症状。此时体温正常或略升高,一般在38℃以下。若及时将产妇移致通风处,减少衣着,并补充盐与水分,症状可迅速消失。


2、轻度中暑


中暑先兆未能及时处理,产妇体温可逐渐升高达38.5℃以上,症状亦明显加重。出现剧烈头痛,颜面潮红,恶心胸闷加重,脉搏和呼吸加快,无汗、尿少,全身布满“痱子”,成为汗疹。此期经及时治疗多可恢复。


3、重度中暑


体温继续上升,达40℃以上。出现嗜睡、抽搐、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伴有呕吐、腹泻、皮下及胃肠出血。检查时可见面色苍白、脉搏细数、心率加快、呼吸急促、血压下降、瞳孔缩小然后散大,各种神经反射减弱或消失。若不及时抢救可因呼吸循环衰竭、肺水肿、脑水肿等而死亡,者也常遗留严重的中暑神经系统后遗症。


产褥中暑的急救措施


产褥中暑的治疗原则是迅速改变高温、高湿和通风不良的环境,降低患者的体温,及时纠正脱水、电解质紊乱及酸中毒,积极防治休克。迅速降低体温是抢救成功的关键。


1、降温


(1)环境降温:迅速将产妇移到凉爽通风处,脱去产妇过多的衣着,室内温度宜降至25℃。


(2)物理降温:多喝开水,也可以适当喝一些绿豆汤等。可以用酒精擦浴或进行冰袋降温。


(3)物降温:可用氯丙嗪。氯丙嗪可抑制体温调节中枢,降低基础代谢,降低氧消耗,并可扩张血管,加速散热。高热抽搐的为重患者或物理降温后体温复升者可用冬眠疗法,常用冬眠I号。使用物降温时需监测血压、心率、呼吸等生命体征另外同时用解热镇痛类物如阿司匹林和吲哚美辛等。


物降温与物理降温具有协同作用,两者可同时进行,争取在短时间内将体温降至38℃左右。降温过程中必须时刻注意产妇体温变化,每隔30min测量一次,体温降至38℃左右时应立即停止一切降温措施。


2、对症处理


(1)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供氧。


(2)周围循环衰竭者应补液,可输注晶体溶液、血浆、或右旋糖酐40葡萄糖注射液等。但24小时内液体输入量需控制与2000-3000ml之间,输液速度应缓慢,16-30底/分,以免引起肺水肿。


(3)患者意识尚未完全清醒前应留置导尿,并记录24小时出入量。


(4)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和酸中毒。输液时注意补充钾盐和钠盐,用5%碳酸氢钠纠正酸中毒。


(5)呼吸衰竭可给予呼吸,如、洛贝林等交替使用,必要时应使用气管插管。


(6)脑水肿表现为频繁抽搐,血压升高,双瞳孔大小不等,可用20%山梨醇250ml快速静脉注射。抽搐患者可用10mg肌注,或用10%水合氯醛10-20ml保留灌肠。


(7)心力衰竭可给予洋地黄类制剂,如毛花甘丙0.2-0.4mg缓慢静注,必要时4-6小时重复。


(8)应用广谱抗生素预防感染。

 
喜 欢

448

 
上一个:如何预防产褥中暑 产褥中暑的护理方法
下一个:产后头痛该怎么办
 
本站推荐:
友情链接:
美文摘抄    美文欣赏    寓言故事大全    人生语录    微语录    语录大全    造句大全    一边一边造句    即使也造句    只要就造句    大学生成功创业案例    创业成功故事    创业资讯    生活小妙招大全    生活常识大全    健康常识    生活常识    写人的作文    优秀作文    小学生作文大全    好句子摘抄    句子赏析    优美句子摘抄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Copyright©2024 BaiZhiNiao.Cn 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14702号
本网文章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犯原作者的利益,请联系我们,我们收到后三天内按照您的要求处理/广告/建议 - Email:2894035371@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假如内容还不错的话,就分享给朋友仔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