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给您提供健康知识,让您知道多一点,身体更健康! - 百红鸟健康网 手机浏览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 首页 > 母婴 > 孕前准备 > 

盆腔检查方法 盆腔炎的临床表现有哪些?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1-04     浏览:514    


盆腔对于女性朋友来说是很重要的,盆腔附近有官还有很多周围的组织等,当盆腔腹膜发生了炎症的时候,这样就称之为盆腔炎了。盆腔炎是已婚妇女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疾病,而它的危害性也是很大的,容易导致发烧,疼痛等等疾病。因此最好每年做盆腔的检查。那么到底盆腔检查方法是什么呢?


盆腔炎主要是因为感染了各种细菌而引起的,一般分为急性盆腔炎和慢性盆腔炎这两种。盆腔炎检查方法大概包括了6种检查的方法,一般医生会根据你的病情,判断你需要用到哪一种检查方法。


盆腔检查方法


女性盆腔官及其周围的结缔组织、盆腔腹膜发生炎症时,称为盆腔炎,包括急性盆腔炎、慢性盆腔炎、盆腔腹膜炎、附件炎(急性附件炎、慢性附件炎、输卵管炎、卵巢炎)、炎(急性内膜炎、慢性内膜炎、急性宫颈炎、慢性宫颈炎)、盆腔结缔组织炎等。可一处或几处同时发病,是妇女常见病之一。


病因:主要引起盆腔炎的病原体为:葡萄球菌、大肠杆菌、厌氧菌、性传播的病原体(如淋菌、沙眼衣原体、支原体、疱疹病毒)。引起急性盆腔炎的主要病因是产后或流产感染、宫腔内手术操作术后感染、经期卫生不良、邻近器官的炎症直接蔓延。急性盆腔炎可使机体发生急性内膜炎及急性肌炎、急性输卵管炎、输卵管积脓、输卵管卵巢脓肿、急性盆腔结缔组织炎、急性盆腔腹膜炎、败血症及脓毒血症等。慢性盆腔炎常为急性盆腔炎未能彻底治疗,或患者体质较差,病程迁延所致。它可使机体发生慢性输卵管炎与输卵管积水、输卵管卵巢炎及输卵管卵巢囊肿、慢性盆腔结缔组织炎。


临床表现


1.急性盆腔炎:起病急,病情重,可出现下腹疼痛、发烧、寒战、头痛、食欲不振。检查时发现病人呈急容,体温高,心率快,下腹部有肌紧张、压痛及反跳痛。盆腔检查:有大量的脓性分泌物,穹隆有明显触痛,及双附件有压痛、反跳痛,或一侧附件增厚。慢性盆腔炎的症状特点是:起病慢,病程长。全身症状多不明显,可有低热,易感疲乏,伴下腹坠腰痛等。检查时发现,常呈后位,活动受限,或粘连固定。2.慢性盆腔炎:全身症状为有时低热,易感疲劳,部分病人由于病程长而出现神经衰弱症状,如失眠、精神不振、周身不适等。下腹部坠胀、疼痛及腰骶部酸痛,常在劳累、后、前后加剧。由于慢性炎症而导致盆腔淤血、过多,卵巢功能损害时会出现失调,输卵管黏连阻塞时会导致不孕症。


检查


1.分泌物直接涂片:取样可为、宫颈管分泌物,或尿道分泌物,或腹腔液(经后穹隆、腹壁,或经腹腔镜获得),做直接薄层涂片,干燥后以美蓝或革兰染色。凡在多形核白细胞内见到革兰阴性双球菌者,则为感染。因为宫颈管淋菌检出率只有67%,所以涂片阴性并不能除外存在,而阳性涂片是很有特异性的。沙眼衣原体的镜检可采用荧光素单克隆抗体染料,凡在荧光显微镜下观察到一片星状闪烁的荧光点即为阳性。


2.病原体培养:标本来源同上,应立即或在30s内将其接种于Thayer-Martin培养基上,置35℃温箱培养48h,以糖酵解进行细菌鉴定。新的相对快速的衣原体酶测定代替了传统的衣原体的检测方法,也可用哺乳动物细胞培养进行对沙眼衣原体抗原检测,此法系酶联免疫测定。敏感性平均为89.5%,有98.4%的特异性。细菌学培养还可以得到其他需氧和厌氧菌株,并作为选择抗生素的依据。


3.后穹隆穿刺:后穹隆穿刺是妇科急腹症最常用且有价值的诊断方法之一。通过穿刺,所得到的腹腔内容或直肠窝内容,如正常腹腔液、血液(新鲜、陈旧、凝血丝等)、脓性分泌物或脓汁,都可使诊断进一步明确,穿刺物的镜检和培养更属必要。


4.超声波检查:主要是B型或灰阶超声扫描、摄片,这一技术对于识别来自输卵管、卵巢及肠管粘连一起形成的包块或脓肿有85%的准确性。但轻度或中等度的盆腔炎很难在B型超声影像中显示出特征。

 
喜 欢

202

 
上一个:排卵期的计算 备孕的女性培养学习了
下一个:孕前多久停止服用
 
本站推荐:
友情链接:
美文摘抄    美文欣赏    寓言故事大全    人生语录    微语录    语录大全    造句大全    一边一边造句    即使也造句    只要就造句    大学生成功创业案例    创业成功故事    创业资讯    生活小妙招大全    生活常识大全    健康常识    生活常识    写人的作文    优秀作文    小学生作文大全    好句子摘抄    句子赏析    优美句子摘抄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Copyright©2025 BaiZhiNiao.Cn 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14702号
本网文章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犯原作者的利益,请联系我们,我们收到后三天内按照您的要求处理/广告/建议 - Email:2894035371@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