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紧急”情况是指在时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或采用方法失败。如使用不当,破裂、滑脱、漏服药、或宫内节育器脱落,遭人等。这时候可以采取一些紧急的防护措施作为补救,以免发生妊娠。
1、紧急只是一种应急方式,并非一种常规措施。应正确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法,而不应寄希望于经常使用紧急药。
2、紧急要在医生指导下进行。紧急药物应在后72小时内服用,超过72小时失败率较高。
3、紧急的有效率明显低于常规方法,而且由于用药剂量高(一次紧急的药量一般相当于8天的常规短效口服药量),副作用也明显高于常规药,如改变周期等。
4、超量及频繁使用紧急药可能会给身体带来损害。多次重复服用紧急药,会导致紊乱、出血或点滴出血延长,给妇女生活、工作带来不便。
5、一个周期中只能用紧急药一次,第二次则会失效。
6、紧急失败而妊娠者,新生儿畸形发生率高,必须终止妊娠。
7、药物紧急只能对本次无保护的起作用,本周期服药后仍应采取其他可靠的措施。如果不注意,用药的当月就可能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