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皮炎的症状 一、症状
1.皮炎型
在接触部位,多见面部发生红斑,肿胀,丘疹,重者可出现水疱,糜烂,渗出等,自觉灼热或瘙痒,染发剂皮炎则除头部外,面部,躯干亦可发生,冷烫液引起的皮炎在手指部发生,因职业长期接触者,指甲亦受累,变薄,变软,甲缘翘起或甲板剥离等。
2.色素沉着型
皮炎消退后遗留色素沉着,亦见于长期应用一种化妆品1~6个月后,面部色素加深,呈灰褐色斑,一般无自觉症状,有时有轻度瘙痒。
3.痤疮型
长期应用某一种化妆品(特别是脂类化妆品)1~3个月后在面部出现与毛囊一致的丘疹或脓疱,有时是在轻型痤疮的基础上,使用化妆品后加重。
4.光敏性皮炎型
应用化妆品(此类化妆品中含有某些光感性物质)后经接触日光或紫外线后发病,和皮炎型一样,出现红肿,丘疹,水疱等,本型愈后易发生色素沉着斑。
二、诊断
可参阅接触性皮炎。一般不难诊断,根据使用或接触史、部位、停止应用后即行消退、再次接触又行发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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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皮炎的并发症 本病是因机体对化妆品内的某些成分产生过敏所致,故主要并发皮肤红肿,瘙痒。常因抓挠使皮肤破溃,由于皮肤完整性被,故可因患者抓挠诱发皮肤细菌感染或者真菌感染,通常继发于体质低下,或长期使用免疫以及有灰指甲等真菌感染的患者,如并发细菌感染可有发热、皮肤肿胀、破溃及脓性分泌物流出等表现。严重病例可导致脓毒血症,故应引起临床医生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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