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给您提供健康知识,让您知道多一点,身体更健康! - 百红鸟健康网 手机浏览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 首页 > 病症 > 症状 > 

【孢子丝菌病的症状】孢子丝菌病的早期症状

作者:佚名     时间:2016-08-29     浏览:144    

孢子丝菌病的症状


一、症状


根据孢子丝菌侵犯部位及机体抵抗力的不同,孢子丝菌病可分为如下类型:


1.皮肤淋巴型 是孢子丝菌病最常见的一型,好发于四肢。近年来,发生于面部者增多,四肢以右上肢为多见,可在前臂、手背或手指部,也可在小腿或踝部,常为单侧性,多有外伤史。自从患者接触有菌土壤或植物后,第1个病灶可于感染后8~20天出现,潜伏期也有长达6个月之久的。开始为圆形、坚韧无痛的皮下结节,表面淡红色,与表皮不粘连。其后,结节逐渐隆起附着于皮肤,表面呈紫红色,最后为黑色及坏死,形成溃疡;溃疡表面有稀薄脓液,上覆厚痂。再经1~2周,新的结节沿淋巴管方向蔓延,向心性成串排列,数目有多有少,节间距有长有短。一般在腋下或腹股沟淋巴结被侵袭前,病情停止发展。少数患者淋巴结受累可发生化脓坏死。如发生于面部,常在鼻尖、鼻根部再向两颊发展。此型很少引起血行播散,常可见老的损害愈合,新的损害继续发生。


2.局限性皮肤型 又名固定型孢子丝菌病。特点为皮损多固定在初发部位,不侵犯附近的淋巴结,皮损形态多变,常可分为如下几个亚型:①结节亚型:好发于皮肤角质层较薄部位,如腕、臂、颈部,呈暗红色结节,表面可有脱屑,如有溃破,上覆厚痂。②肉芽肿亚型:表现为肉芽肿损害,为慢性增殖变,可伴渗出结痂。③浸润斑块亚型:为较大斑块,直径2~3cm,高于皮面,呈暗紫红色,基底有浸润,表面高低不平。④卫星状亚型:常为一结节或肉芽肿损害,周围有针头至绿豆大红色丘疹,呈卫星状。⑤疣状亚型:发生于角层较厚处,如手、足背、指端,如寻常疣样角质增生。⑥囊肿亚型:表现如皮下囊肿。⑦痤疮亚型:皮损为丘疹、脓疱,较表浅,好发于眼睑、颈部、手背部。⑧红斑鳞屑亚型:皮损如银屑病或酒渣鼻。固定型孢子丝菌病的损害表现形态多变,易误诊。


3.皮肤黏膜型 常继发于全身播散变,发生于口、咽喉、鼻。开始为红斑,以后可呈溃疡或化脓变,最后可形成肉芽肿、瘤样损害,伴有疼痛,附近淋巴结可肿痛。


4.皮外及播散型 ①骨、骨膜及滑膜孢子丝菌病多由皮下组织病变波及骨膜、滑膜,常累及骨质,可发生于掌指骨、跖趾骨及尺骨、股骨等。关节孢子丝菌病可引起关节肿胀、运动受限,伴关节腔积液,穿刺培养阳性。②眼及其附件孢子丝菌病常无其他部位的孢子丝菌病,多属原发性感染,可波及眼睑、泪囊、结膜,皮损为溃疡或树胶肿性损害。③系统性孢子丝菌病较少见,可以源播散,波及皮肤、骨骼或肌肉,甚至引起肾炎、炎、附睾炎、乳腺炎,偶可波及肝、脾、胰、甲状腺及心肌。此型常发生于糖尿病、结节病及长期应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的患者。④孢子丝菌性脑膜炎极少见。可出现头痛、眩晕、精神症状,脑脊液培养可有孢子丝菌生长。脑脊液细胞数及蛋白量增高。⑤肺孢子丝菌病极少见。多发生于酗酒者,可表现粟粒性坏死或空洞,也可有肺门淋巴结、支气管淋巴结病变。


主要根据病史中外伤史;工作中有土壤、木材、植物、仙人掌等接触史;临床表现有典型皮损,加上实验检查及病理检查进行综合性诊断。其中实验室检查最为重要,临床实践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当加入维生素B时,可促使色素的产生。①无色素的孢子丝菌须与念珠菌鉴别。根据孢子丝菌为双相菌,菌落形态、颜色,镜下梅花形排列的梨状小分生孢子,不难鉴别。②组织病理有特异性,典型的可见雪茄状小体及星状体。


以上小编为您整理了孢子丝菌病的症状相关知识,下面继续为您讲解孢子丝菌病并发症,孢子丝菌病还会引起哪些疾病等相关知识?

孢子丝菌病的并发症


可并发肾炎、附睾炎、乳腺炎、糖尿病等。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孢子丝菌病症状,孢子丝菌病并发症相关知识,更多其他疾病相关内容,你可以在站内搜索框输入你想要了解的疾病,如:“孢子丝菌病”可以了解更多,希望可以帮到您。

 
喜 欢

69

 
上一个:【腓骨肌萎缩症的症状】腓骨肌萎缩症的早期症状
下一个:【隐性脊柱裂的症状】隐性脊柱裂的早期症状
 
本站推荐:
友情链接:
美文摘抄    美文欣赏    寓言故事大全    人生语录    微语录    语录大全    造句大全    一边一边造句    即使也造句    只要就造句    大学生成功创业案例    创业成功故事    创业资讯    生活小妙招大全    生活常识大全    健康常识    生活常识    写人的作文    优秀作文    小学生作文大全    好句子摘抄    句子赏析    优美句子摘抄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Copyright©2025 BaiZhiNiao.Cn 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14702号
本网文章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犯原作者的利益,请联系我们,我们收到后三天内按照您的要求处理/广告/建议 - Email:2894035371@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