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给您提供健康知识,让您知道多一点,身体更健康! - 百红鸟健康网 手机浏览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 首页 > 病症 > 症状 > 

【输卵管结核的症状】输卵管结核的早期症状

作者:佚名     时间:2016-11-02     浏览:373    

输卵管结核的症状


一、症状:


输卵管结核在育龄妇女居多,多表现为不孕、轻微下腹疼痛、全身状况不良,如低热、消瘦、乏力。


1、全身症状:可有结核的一般症状,如发热盗汗、乏力体重减轻等症状。


有些可有午后发热,也有些每于经期即发热,经后体温恢复正常。有人认为些种周期性发热是结核所特有的症状。


2、不孕:基本上多为原发性或继发性不孕,以前者居多,继发性不孕常在产后一年左右开始有症状而不再孕。也有少数不孕,但可能曾有流产或异位妊娠。


3、失调:是输卵管结核的常见症状。异常的情况与病情的严重程度及病程的长短有关。


1)初期:因内膜充血及溃疡,多有经量增多或经期延长。


2)病情发展:当病变累及内膜后,内膜受结核性,出现稀少甚至闭经。部分患者可出现分泌物增多。


4、下腹坠痛:约有40-50%患者有不同程度的下腹痛或,输卵管结核起急时或继发化脓细菌感染时,可能有较剧烈的腹痛伴发热。


二、相关检查:


1、妇科检查:


1)附件区增厚或存在大小不等的包块,包块可为实质性、囊性或囊实性。


2)若累及盆腔可扪及大片硬化组织,那是由于、输卵管和卵巢均受侵被固定,整个盆腔呈硬块状,宛如被冰冻了一样,习称“冰冻骨盆”。


2、腹部检查:


1)如伴腹膜结核,腹部检查可有揉面感;


2)如伴腹水可叩出移动性浊音,如为局限性腹水则可扪及囊性包块。


3、具体分类:


1)渗出型输卵管结核:直径较大,可达10~15cm,内含干酪样物质。其表面部分粘连或很少粘连,如发生继发感染则腹痛较剧,输卵管内容物类似脓液。


2)增殖粘连型输卵管结核:较多见,输卵管稍增粗,管壁肥厚,表面呈现多数粟粒样结核病灶。


三、诊断:


详细询问家族史及既往史,38%病人既往有其他系统结核病史,20%病人有家族结核病史,故未婚女青年有盆腔炎,已婚妇女有原发性不育伴稀少或闭经、异常出血,下腹隐痛,腰疼,慢性盆腔炎久治不愈者,可结合试验室检查,对诊断本症有帮助。


以上小编为您整理了输卵管结核的症状相关知识,下面继续为您讲解输卵管结核并发症,输卵管结核还会引起哪些疾病等相关知识?

输卵管结核的并发症


一、肠粘连:


输卵管的炎性物质渗出,使得输卵管有时与肠管、肠系膜、及直肠粘连,形成一个不易分离的炎块,最后导致肠道粘连。


二、肠梗阻:


由于肠管粘连导致活动性下降,其致密的粘连,最终可引起肠梗阻。


结核性输卵管积脓的脓液中,通常已不含细菌,但极易发生一般化脓细菌的继发感染,这时可引起严重下腹痛、发热、白细胞增多等炎症症状,可在一侧扪到迅速增大的痛性包块。这类脓肿易向邻近穿破,形成慢性瘘管。急性期错误地行切开引流术,更易发生瘘管,甚至发生肠梗阻。


三、输卵管粘连:


当病变扩展到浆膜层或输卵管全部后可能有干酪样渗出物,后经肉芽组织侵入,致使输卵管与邻近器官紧密粘连。


四、不孕或异位妊娠:


结核性输卵管炎大多以双侧,故常常合并不孕症,偶尔也可发生异位妊娠,常伴有下腹部疼痛不适和。


五、结核性腹膜炎:


在输卵管伞端开放情况下,通过血行感染,结核杆菌可从输卵管直接扩散至腹膜,可导致继发结核性腹膜炎。这一情况亦可解释为何结核性腹膜炎女性多于男性。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输卵管结核症状,输卵管结核并发症相关知识,更多其他疾病相关内容,你可以在站内搜索框输入你想要了解的疾病,如:“输卵管结核”可以了解更多,希望可以帮到您。

 
喜 欢

168

 
上一个:【阴疮的症状】阴疮的早期症状
下一个:【挤压综合征的症状】挤压综合征的早期症状
 
本站推荐:
友情链接:
美文摘抄    美文欣赏    寓言故事大全    人生语录    微语录    语录大全    造句大全    一边一边造句    即使也造句    只要就造句    大学生成功创业案例    创业成功故事    创业资讯    生活小妙招大全    生活常识大全    健康常识    生活常识    写人的作文    优秀作文    小学生作文大全    好句子摘抄    句子赏析    优美句子摘抄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Copyright©2024 BaiZhiNiao.Cn 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14702号
本网文章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犯原作者的利益,请联系我们,我们收到后三天内按照您的要求处理/广告/建议 - Email:2894035371@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假如内容还不错的话,就分享给朋友仔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