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给您提供健康知识,让您知道多一点,身体更健康! - 百红鸟健康网 手机浏览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 首页 > 美容 > 问题肌肤 > 

击碎敏感谣言 还肌肤真实护理

作者:佚名     时间:2016-10-18     浏览:831    


谣言1“敏感肌最怕粉底来袭!”


理由:


1. 矿物粉质最安全


纯天然的矿物质粉在国外是被称为“可以不用卸妆便睡觉”的奇妙粉底,它对肌肤的无伤害性已经得到了专家的认可,选择100%的天然亲肤原料,完全是利用矿物元素的特别功效,对皮肤也有极佳的防护作用。涂抹薄薄一层,就能达到很好的遮瑕效果,不会有油腻感或厚重感。


2. 舒适贴心靠妆


妆粉底中贴心加入的抗过敏成分让敏感肌对粉底的恐惧感降至最低,如抗组胺、过敏反应介质阻释剂等都可以预防或缓解过敏反应症状。


这样更安心!补水是先行军


每次上妆前,保湿一定是“多多益善”的准备工作,所以一定要提前做好补水保湿的基础护理,为肌肤提供一个缓冲的空间,然后再涂抹适合自己的滋润型粉底液或粉底霜,最后用散粉或粉饼定妆。


谣言2“去完角质更脆弱!”


理由:


1. 使用不含磨砂的乳剂


矿物脂含量高的亲脂性乳剂能温和地附于角质层上,这种乳剂亲肌性强,含有能缓和的成分,如草萃取物,对习惯性或化学性过敏特别有效。挤出花生般大小的量,在已清洗过的皮肤呈圆周式,最后进行冷喷,用湿润的手指继续,直到乳霜呈可清洗状的亲水性乳剂后即可。


2. 试试生物酶类产品


这种含有植物性或动物性酶的特殊粉末,与水搓揉并呈湿润状态后,会温和地溶解角质层间的接合质,使角质层自动地剥落。将一茶匙的去角质粉搅匀后涂在脸上,并加以沾湿或覆上温毛巾,之后再以温水洗净,并轻轻地上一些化妆水。


这样更安心!灵活调整去角质周期


敏感肌也会分干性和油性的肤质,根据自己的肌肤情况选择合适的去角质频率。建议油性敏感肌一周进行一次,干性或混合性敏感肌则两周进行一次。如果温和的产品,也会让你的肌肤出现脱皮情况,那就按规律着重去除T区角质即可。


谣言3“美白产品让敏感来得更凶猛!”


理由:


1. 成分选择很重要


很多温和的美白产品不含有可致敏性防腐剂和酒精成分,并且达到经过敏等基本要求。除此之外,像维生素C、谷胱甘肽、阿魏酸、胎盘素等这样的安全成分,过敏肌肤可以优先考虑。其中,甘草萃取物、桑葚萃取液和谷胱甘肽不仅是美白抵抗黑色素的理想成分,还具有保护肌肤免受的作用。


2. 舒缓保湿做到位


牛尔老师的敏感肌美白法则就是,“敏感肌肤的美白=美白+舒缓+保湿”,看看自己是否做足三大功课,而不是操起一瓶美白产品就往脸上抹。就算正常的皮肤配上不正确的方法,也会落下毁了肌肤的伤心病,更何况本身脆弱的肤质呢。


这样更安心!把降到最低


对于敏感肌,在美白保养的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外界对肌肤的。比如,在使用美白护肤水的时候,直接用手轻拍于脸颊及脖颈即可,避免使用化妆棉进行擦拭;美白精华和面霜可以二选一使用,这样利于营养成分有效吸收,同时又为肌肤减少负担。


谣言4“快远离防晒霜的敏感禁地!”


理由:


1. 选择宝宝防晒霜


事实上,对于敏感肌来说紫外线是一大劲敌。娇嫩的敏感肌,再加上毫无防晒霜保护的肌肤,这样更容易引发日光性皮炎等肌肤疾病。国外提倡防晒从儿童抓起,因此不少安全的纯天然植物性防晒产品流行开来。宝宝细嫩的肌肤都能使用,为什么还要把自己的敏感作为挡箭牌,拒绝夏日科学的防晒呢?


2. 低倍数防晒足矣


肌肤之所以对防晒产品敏感,大多是因为盲目遵循了“倍数越高越安全”的原则。对于敏感肌肤,高倍数的防晒品的确犹如化学浸渍,容易引发过敏发炎。但对于日常的防晒,SPF15~25的低倍数产品足矣。


这样更安心! 小容量新鲜又无菌


既然肌肤对防晒品亮起红灯,那在选择产品时就要加倍用心。天然的植物配方虽然安全,但其中也极有可能添加了不少保鲜的防腐剂。建议选择小容量的规格,最好一个夏季能更换2至3瓶的量,无香料添加,并且最好是按压式的包装,可以防止细菌侵入。

 
喜 欢

461

 
上一个:眼部皮肤护理要趁早 7大眼部皮肤问题应对方法
下一个:牛奶浸泡黄瓜轻松挽救被晒皮肤
 
本站推荐:
友情链接:
美文摘抄    美文欣赏    寓言故事大全    人生语录    微语录    语录大全    造句大全    一边一边造句    即使也造句    只要就造句    大学生成功创业案例    创业成功故事    创业资讯    生活小妙招大全    生活常识大全    健康常识    生活常识    写人的作文    优秀作文    小学生作文大全    好句子摘抄    句子赏析    优美句子摘抄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Copyright©2025 BaiZhiNiao.Cn 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14702号
本网文章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犯原作者的利益,请联系我们,我们收到后三天内按照您的要求处理/广告/建议 - Email:2894035371@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